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排水防涝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5-11 09:10:32 |   作者: 开云登录网页

  为切实做好今年市政排水防涝工作,有效预防汛期也许会出现的城市内涝,争取市政排水防涝工作的主动权,现将修订后的《2019年市政排水防涝应急抢险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了做好我市市政排水防涝预防与处置工作,保证我市市政防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大同市城市防洪规划》、《大同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等。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平城区、云冈区建成区范围内自然或人的因素导致的城市内涝事件防御应急处置。

  贯彻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各级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在防涝抢险过程中突出重点、服从指挥、服务大局、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努力做到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公众参与、全民联防。

  市政排水管网分为十里河以西、十里河以东御河以西、御河以东三大体系,共19个系统。其中:十里河以西体系向甘河排放的有恒安雨水、恒安污水2个系统,恒安新区和文瀛湖区雨水进入甘河,污水经恒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甘河;向口泉河排放的有同煤1个系统,同煤地区为合流管网,经赵家小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口泉河,部分不能处理的送入恒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十里河以东御河以西体系向御河排放的有北关、站东、北城、南城、小东门、南郊和东郊污水等7个系统,现北城、南城、小东门、南郊等4个雨水系统下游全部汇入滨河路雨水箱涵,由南环桥南侧排入御河,东郊污水系统经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御河;向十里河排放的有西郊一、西郊二及山化污水3个系统,山化污水系统经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十里河。御西10个系统中有8个是雨水系统,有2个是污水系统,但因历史原因并未完全分流,仍有少量老旧管线合流。随着城市的逐步发展,“大同清”攻坚战力度的不断加大,雨污合流管线会逐步改善。御河以东系统按出水口区分有平城桥、兴云桥、北都桥、迎宾桥、南环桥、小南头6个系统,雨水全部排入御河。现平城区、云冈区建成区范围内原有管线加上同煤、山柴、中车、铁路等国企“三供一业”移交和新建未接收管理的雨污管线重点防护对象

  城市配套管网数量不足,管径偏小,收水口少,尤其是新旧管网对接不到位,收水篦偏窄,标高不理想,收水能力不强,内涝不能及时排除。有的小区和街道没有配套管网,经由路面散排,低洼处易积涝成害。重点防范区域为永泰门内街、铁牛里菜市场、迎宾街消防岗区、云中路周家店岗区、南环西路与庆新路交汇口等。

  城市道路收水口杂物堵塞比较普遍,检查井和部分老化的管线得不到及时清洗整理维修,雨水携带的杂物更加重了堵塞,断面缩小,排水不畅,随着降雨量的多少易发生不同程度的城市内涝。

  雨水管线除新修和改造的部分道路外,没有完全从合流管网中分离出来,有的地段是上游合流,全线合流;有的是上游分开,下游又合并,易超负荷运行,引发内涝。

  御河西路及南环东路大准桥、御河东路南环桥、魏都大道和南环西路及御河西路大塘桥、云冈路五里店桥、拥军路桥、御河西路连云线桥、西北环桥、同泉路北同蒲桥、树脂厂桥、御河东路小南头桥、208国道南环东路桥等14座城市公、铁立交桥对应的下穿通道积水主要靠雨水提升泵站排放,特别是五里店桥、拥军路桥和树脂厂桥雨后积水量大、时间长,是城市内涝的重灾区。

  我市市政系统排水防涝工作由市政排水防涝分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下简称分指挥部)。分指挥部由我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局长、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热力公司董事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武警大同市支队参谋长、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市政管理各所作为日常排水防涝主力军,负责城市范围内市政排水防涝工作。其它各成员单位在做好本单位防汛工作的同时,服从分指挥部随时调动,支援排涝抢险工作。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体方案要求,市区的防洪抢险任务由武警大同市支队和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我局协同抢险并负责与抢险队伍对接落实。遇有内涝险情,除与武警驻军协同防汛外,还要协调市交警支队辖区大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并安排局综合执法支队出动执法小分队维持现场秩序,形成防洪抢险的合力。

  分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御东所、口泉所、排水所、道管所、路灯所、桥涵所、局综合执法支队、新城环境卫生有限公司、供排水集团、热力公司、大同华润燃气公司、武警大同市支队、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节水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征费处、东郊、西郊污水处理厂、引黄供水公司、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驰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

  御东所:承担御河以东区域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雨天排除辖区内道路积水,及时修复因降雨造成的市政设施病害。

  口泉所:承担十里河以西地区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雨天排除辖区内道路积水,及时修复因降雨造成的市政设施病害。

  桥涵所:承担平城区、云冈区建成区范围内桥涵、泵站及附属管线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雨天做好下穿通道的内涝排除工作。

  道管所:承担十里河以东御河以西道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路面完好通畅。雨天排除辖区道路积水,及时修复因水害造成的道路病害。

  路灯所:承担全市辖区内路灯照明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市照明正常运行,及时修复因降雨造成的路灯照明故障。

  排水所:承担十里河以东御河以西排水管线、检查井、收水井等排水设施的清掏维护等工作,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雨天排除辖区道路的积水,及时疏通、修复因水害造成的管网堵塞、损毁等。

  局综合执法支队:承担全市市政防汛设施的巡查、执法任务,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破坏市政防汛设施的行为,并负责维护内涝区域的现场秩序。雨天加强巡查,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

  新城环境卫生有限公司:做好汛期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原则上以支援御东所辖区为主。

  供排水集团:完善供水设施防涝措施,确保供水管网不受洪水或内涝影响。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原则上以支援排水所辖区为主。

  热力公司:完善供热设施防涝措施,确保供热管网不受洪水或内涝影响。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原则上以支援道管所辖区为主。

  大同华润燃气公司:完善供气设施防涝措施,确保供气管网不受洪水或内涝影响。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原则上以支援桥涵所辖区为主。

  武警大同市支队、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局协同对接下,负责市区的防涝抢险工作。

  节水管理中心:做好汛期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原则上以支援排水所辖区为主。

  生活垃圾征费处:做好汛期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原则上以支援排水所辖区为主。

  东郊污水厂:完善本单位污水处理设施防涝措施,确保设备及管网不受洪水或内涝影响。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

  西郊污水厂:完善本单位污水处理设施防涝措施,确保设备及管网不受洪水或内涝影响。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

  引黄供水公司:完善本单位供水处理设施防涝措施,确保设备及管网不受洪水或内涝影响。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原则上以支援口泉所辖区为主。

  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完善本单位焚烧发电设施防涝措施,确保设备运行不受洪水或内涝影响。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

  驰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善本单位焚烧发电设施防涝措施,确保设备运行不受洪水或内涝影响。随时接受分指挥部的调遣,支援排涝抢险工作。

  市政排水防涝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市政管理科,负责日常排水防涝管理协调和城市内涝信息处理工作。

  分指挥部充分的利用内涝风险预警信息联合会商和发布系统,密切联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掌握重要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降雨等信息并及时传达到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密切监视实时雨情涝情,随时向分指挥部报告,为分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排水管渠、桥涵泵站等市政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涝情、灾情信息,由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分指挥部提供。

  发生城市内涝,各成员单位应全面掌握辖区受灾情况,及时上报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信息。重大城市内涝灾害发生要迅速向分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同时做好续报工作。

  中心城区12小时降雨量将达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预报降雨可能持续,降雨强度将达到30毫米/小时为Ⅳ级预警。

  Ⅳ级预警信息涉及到的城区街区渍涝由分指挥部总指挥签发,分指挥部发布,同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通报。

  中心城区6小时降雨量将达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预报降雨可能持续,降雨强度将达到50毫米/小时为Ⅲ级预警。

  Ⅲ级预警信息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市防指发布,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通报。

  中心城区3小时降雨量将达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预报降雨可能持续,降雨强度将达到50毫米/小时为Ⅱ级预警。

  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副总指挥批准,市政府发布,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通报。

  中心城区3小时降雨量将达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为Ⅰ级预警。

  Ⅰ级预警信息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市政府发布,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通报。

  (1)思想准备。加强本系统内的排水防涝宣传,增强预防内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排大涝、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各成员单位在分指挥部的领导下,确保本单位排水防涝思想准备充分。

  (2)组织准备。市政排水防涝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排水防涝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建立完整排水防涝指挥机构,落实排水防涝抢险队伍和责任人。分指挥部可直接指挥的抢险队伍有:

  排水所:25人;道管所:15人;桥涵所:25人;御东所:25人;口泉所:25人;局综合执法支队:100人;新城环境卫生有限公司:44人;供排水集团:85人;热力公司:50人;大同华润燃气公司:50人;节水管理中心:15人;生活垃圾征费处:10人;东郊污水厂:10人;西郊污水厂:10人;引黄供水公司:20人;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15人;驰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人。

  (3)工程准备。市政管理各所应在汛期到来前对存在病险的桥涵、泵站、排水管渠、雨水收水口等排涝设施完成除险加固、清淤清障工程。

  (4)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详细情况,在汛期前组织修订完善排水防涝预案,划分辖区内易发生内涝灾害的地点、范围及易受内涝影响的设施设备,制定安全度汛及排涝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按照《关于编制大同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通知》(同汛字【2013】36号)要求,足额补充更新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市政防汛重点单位或部位,特别是市政排水所、口泉所、桥涵所、道管所、路灯所、御东所要储备少数的排涝抢险物资,应对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的利用内涝风险预警信息联合会商和发布系统、市政防汛通讯指挥平台、值班电话、传真、网络邮箱和手机、防汛微信群等各种各样的形式,确保排水防涝指挥通讯、预警信息发布反馈系统的畅通。

  (7)市政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设施、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要明确责任,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8)市政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排水防涝设施设备、通讯系统、物资储备等日常管理,确保排水防涝工作正常运行。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排水防涝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应按照责任区域分工,做好内涝的应对工作,重点做好低洼街区、下穿通道等地段的积水排除工作。

  发布Ⅳ级预警(蓝色信号)时,分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全体成员到位;市政各所按照各自辖区范围组织人员排涝;局综合执法支队保持不间断巡查,机动支援内涝严重地段;其他各成员单位保证所属设施安全运作,做好随时增援的准备。各单位密切监视雨情、涝情的发展,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发布Ⅲ级预警(黄色信号)时,分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全体成员到位;市政各所全体人员出动,按照各自辖区范围组织排涝;局综合执法支队保持不间断巡查,机动支援内涝严重地段;新城环境卫生有限公司、热力公司、供排水集团、大同华润燃气公司、引黄供水公司依照预定支援方向组织抢险队伍紧急增援;其他成员单位保证所属设施安全运作,做好随时增援的准备。各单位密切监视雨情、涝情的发展,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发布Ⅱ级预警(橙色信号)时,分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全体成员到位;市政各所全体人员出动,按照各自辖区范围组织排涝;局综合执法支队保持不间断巡查,机动支援内涝严重地段;新城环境卫生有限公司、热力公司、供排水集团、大同华润燃气公司、引黄供水公司依照预定支援方向组织抢险队伍紧急增援;其他成员单位抢险队伍按照分指挥部指示支援内涝严重地段。各单位密切监视雨情、涝情的发展,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发布Ⅰ级预警(红色信号)时,分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全体成员到位;市政管理各所全体人员到位,按照各自辖区范围组织排涝;其他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全部出动,按照指挥部命令赶赴内涝严重地段进行抢险增援;必要时根据市防指要求组织转移群众。各单位密切监视雨情、涝情的发展,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各排水防涝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一样的情况采取对应措施。

  由各市政防汛成员单位负责实施排涝、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分指挥部报告。分指挥部协调武警大同市支队和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投入防涝抢险。

  根据城市内涝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个响应等级。当城市内涝达到预警等级时,各级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响应预警等级方案组织排涝抢险。

  城市道路及低洼街区发生积水时,市政管理各所按照责任范围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清理收水口,以防杂物堵塞;积水量大时可揭开井盖排水(设置警示标示并由专人看守,以防行人和车辆发生不测);积水严重时,调用发电机、水泵进行抽排;发生大面积内涝,及时报告分指挥部申请增援力量,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撤离工作。

  主汛期间,桥涵所安排专人值守并保证泵站正常运行,雨天的雨情、排水量及内涝程度要记入值班日志;雨天及时清除收水口杂物,以防堵塞,根据积水情况启动泵站水泵进行抽排;积水量大时,泵站要满负荷运行;如遇停电或泵站故障时,及时协调电力部门恢复供电,同时调用大功率移动发电车及水泵进行抽排;积水超过警戒水位时,立即上报上级防汛指挥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管制,设立路障阻止行人和车辆通过;积水很严重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申请增援力量。局综合执法支队在每个积水很严重的内涝点要保证安排10人以上的小分队,维持现场秩序。

  (1)按责任范围,涝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涝信息遵循“本级处理,及时逐级上报”原则。

  (2)防涝信息报送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立即报上一级指挥部;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掌握准确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实,随即续报详情。

  (3)一般涝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按各自责任范围自行处置,同时将详情和处置结果报上一级指挥部办公室。比较重大的涝情、工情、险情、灾情,需上级帮助协调处理的,经本级防涝指挥机构批准,报上一级防涝指挥机构。

  (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涝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内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责任单位应立即行动,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处理。

  (1)出现内涝险情后,责任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险情,同时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上报险情发展变化情况。

  (2)出现重大内涝灾害后,分指挥部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

  (1)排水设施出现重大险情或发生内涝灾害,责任单位应按照预案立即进行紧急处置并加强监测,同时报分指挥部,由分指挥部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处置内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分指挥部统一指挥,武警大同市支队和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成员单位快速反应,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内涝灾害情况严重时,及时组织维修整治市政设施的实施工程单位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紧急状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全力排涝抢险。

  (1)内涝灾害得到一定效果控制,由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综合分析涝情,宣布解除预警。

  (2)依据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破坏或无法归还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应尽快修复损毁市政设施,尽可能减少内涝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1)主汛期间,各成员单位一定要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单位负责人手机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各种排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2)在排涝抢险中,分指挥部与各单位的通讯联系以市政防汛通讯指挥平台、有线电话、手机、防汛微信群为主,必要时接力传递信息。

  (3)针对内涝发生时也许会出现的线路中断情况,分指挥部应协调通讯部门提供市政防汛指挥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排水防涝提供不间断通讯保障。

  市政排水所、道管所、桥涵所、御东所、口泉所、局综合执法支队、新城环境卫生有限公司、供排水集团、热力公司、大同华润燃气公司、节水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征费处、东郊、西郊污水处理厂、引黄供水公司、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驰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建现场救援和应急抢险队伍。队伍所需的装备器材物资由各单位自行保障。各应急抢险队伍必须坚决服从指挥,由分指挥部统一调度。

  出现险情后,分指挥部按照险情程度,立即派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武警大同市支队、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抢险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同时上报市防指,必要时请求市防指组织增援。

  (1)物资储备。各单位要按照《关于编制大同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通知》(同汛字【2013】36号)要求,储备足额数量的抢险物资。重点区域和重要地段,要根据真实的情况做到现场储备或就近储备。抢险物资采取“自储为主,代储为辅”的办法,实行各单位自行储备,做到品种、数量、库房、保管人员、联系方式、调度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

  (2)物资调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排涝抢险物资调用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排涝抢险物资;排涝抢险物资器材的调用,由抢险单位向分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排涝物资储备单位组织实施;当储备物资不能够满足要求时,要按级申请排涝物资调拨,紧急状况下可直接向市防指提出申请。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排涝抢险技术人员和队伍的培训。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1)影响当年市政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力争在下次内涝发生前恢复主体功能。

  (2)遭到毁坏的道路及地下管网、路灯、桥梁、泵站、供水、供气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各成员单位应在汛后及时针对排涝抢险工作的每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评估。重大排涝事件要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排涝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加以改进,以进一步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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